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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麻辣拌中吃出一块抹布!深圳女子:吓出心理阴影!市监部门立案


作为一名忙碌的深圳er

很多人沉浸在外卖的海洋

把宅家期间想吃又吃不到的

麻辣烫、奶茶、炒饭、中餐西餐

一日三餐都补回来!


但最近深圳的高小姐

却在一次外卖点餐就餐后

留下了心理阴影……


近日,深圳市民高小姐在吃外卖时,却在麻辣拌里吃出了一块抹布。高小姐称,吃到抹布后自己一直有心理阴影,向商家索偿却一直协商未果。商家则表示已向高小姐道歉并沟通,目前双方仍未达成一致。目前,福田市监已介入。


【南都N视频】视频:顾威 吴灵珊 编辑:钱艺 剪辑:许镕志



麻辣拌里吃到抹布 

消费者称留下心理阴影 


6月2日中午,市民高小姐在午餐时间用饿了么外卖平台点了一份麻辣拌外卖,但在食用过程中,却发现食物中有一块抹布。


高小姐称,自己打开餐盒吃了三四口后开始搅拌,但却发现碗底似乎有异物,是一块绿色的抹布。



“我一开始以为是菜,后面发现是抹布”。高小姐提供的图片显示,这块抹布不似新抹布,有使用过的痕迹,在外卖餐盒里,也沾上了麻辣拌的酱汁。高小姐说,这块抹布有一股抹布味,是用过的,自己从看到这块抹布开始,就总觉得嘴里有一股抹布味,嗓子难受,心理阴影挥之不去,也吃不下饭。 



随后,高小姐立马联系了该名商家。高小姐提供的订单信息显示,这家外卖店叫小谷姐姐麻辣拌·麻辣烫(福田店),订单总价约20元。 


“商家承认是他们店的抹布,市监部门介入后也和他们店里其他抹布对比过,刺绣字体都是一致”。



4日上午,南都记者来到该店进行走访。这家店开在岗厦村内,门店面积较小,店内仅有5个堂食座位。记者到访时,门店大门紧闭,未有开业,门口也未见张贴的告示。


随后,南都记者拨打了该门店联系电话,相关人员称,事发后已对厨房进行了管理整顿,这几天因有事暂不开业。对于高小姐在外卖中吃到的抹布,该店人员称,“(抹布)可能是店里的,出餐的时候可能掉进去了”,但其表示,因厨房的摄像头断网,所以无法核查当时的情况。




赔偿难协调 

目前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此事发生后,高小姐联系了商家,市监部门也介入协调,但高小姐称,协调的结果并不让自己满意。


高小姐表示,自己要求10倍赔偿和1000元的基础赔偿。此外,还提出要在市监或公安部门等第三方的陪同下,一起前往医院检查,由商家承担费用。


但高小姐称,即使市监介入协调,商家仍是不答应这样的要求,只答应给予餐费的三倍赔偿,“目前他们已经通过平台把餐费退回来了,但就退了原价”。此外高小姐还提到,外卖平台为她申请了4倍保险赔偿,“但这只是平台行为”。 



对于赔偿事宜,该门店相关人员答复记者称,曾提出愿意进行3倍的补偿,“该承担的我们愿意承担,因为这件事并没有对她造成人身伤害,所以我们提出3倍补偿”。


该门店人员称,已就此事对高小姐进行道歉,但对高小姐提出的10倍补偿、1000元基础赔偿及医院检查等请求无法满足。此外,该门店人员还提到,门店曾提出陪高小姐去医院检查,但高小姐提出要门店人员协调警察陪同去医院检查,“我们只是小店,哪有能力协调警察”。



外卖平台:

已将商家下线处理


饿了么相关人员就此事回应称,饿了么坚定维护用户的正当权益。接到用户反映后,平台客服立即联系商家核实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其退款并给予赔偿,同时将商家下线处理。


针对后续事宜,商户正与用户进一步协商中。



福田市监:

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

已立案调查 


针对此事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回应南都记者称,6月2日,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经查,“小谷姐姐麻辣拌店”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名称为:深圳市福田区小谷姐姐美食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


经了解,该店中午用餐期间,从业人员将抹布随手放在外卖餐盒中,后将食品打包在外卖盒中。

该店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福田监管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同时,执法人员对该店食品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该店存在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操作不规范、索票索证未建立台账等问题,福田监管局已现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福田监管局相关人员表示,6月2日、6月3日,福田监管局两次组织该店进行调解,该店负责人表示愿意陪同消费者去医院检查,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承担3倍餐费的赔偿,但无法满足消费者提出由被投诉人承担医院检查费用、10倍餐费及1000元赔偿要求,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福田监管局终止调解。


那么

高小姐究竟可以

向该门店如何索偿?

又有何法律依据可以参考?

南都记者也采访了相关法律人士


律师说法:

根据有否造成人身伤害

来决定赔偿标准


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的李华律师告诉南都记者,如果外卖产品没有损害损害订餐人的人身健康,订餐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小谷姐姐麻辣拌·麻辣烫”经营者,更换、退货、退还货款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可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也可根据食品安全法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如果外卖产品损害订餐人或其他受害人的人身健康,受害人可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经营者明知商品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还可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李华律师提到,高小姐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是外卖平台对于入驻的商家未尽到审核、监督等义务的,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的出台,将对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更为严格”。


事已至此

大家平时点外卖

也要多留个心眼

一些该注意的细节问题

大件事君也建议大家都看看~




采写:南都记者 吴灵珊

摄影:南都记者 顾威

编辑:唐泽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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